由盐城交警发表于2021-07-04 07:01:00
李某驾驶非机动车在范公路高架由南向北新洋港大桥正上方行驶时被快速路大队民警巡逻查获,因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
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范公路高架黄海路正上方时没民警查获,因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扣留其车辆,并处罚款50元。
蔡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范公路高架由北向南S349入口处被民警查获,因实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扣留其车辆,并处罚款50元。
夏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青年路高架由东向西宝兴路出口处被民警查获,因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0元。
鲍某徒步至西环路高架潘黄枢纽处被巡逻民警查获,因实施行人在车行道内行走、坐卧、停留、嬉闹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元。
刘某驾驶苏J96K**三轮摩托车行驶至范公路高架由北向南S349入口200米处时被民警查获,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依法扣留其车辆,并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张某驾驶鲁Q2M4**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范公路高架由北向南青年路正上方时被民警查获,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也发现
内环高架道路准许各类客车、轻型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以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通行。在高架道路上进行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园林作业车辆,要向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方可驶入作业。
作者:盐城交警
公众号:盐城交警微发布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A1OTIwMQ==&mid=2652451981&idx=1&sn=9a4931c27c9c60c054dcf0afaa24ac1f&chksm=84302763b347ae7590fe6c190b9f30b99f6b3e0df823f3b82361aa97627e3950d66f76807717&scene=0&xtrack=1#rd
发布时间:2021-07-04 07:01:00